学校各部门:
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防范廉政风险,落实南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租赁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自查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洪卫办字〔2024〕12号)文件精神,开展规范租赁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自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租赁和专项督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黄 俭
副组长:卢 涛
成 员:占颖鹏、帅尧、汪鹏
规范租赁国有资产(集体资产)自查和专项督查工作由党委(院长)办公室为牵头科室,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租赁资产清点、价格评估和租赁流程规范等事宜,纪检监察室负责违规线索发现、调查惩处等。
二、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三)对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台账管理情况、租赁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情况和信息,做出相应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