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按照安全管理部门及我院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学院财务科组织本部门全体人员共7人,在办公室对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集体再学习。重点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总体要求、修改内容的新旧对比、法律责任等进行详细了解。要求财务科全体人员做到能清楚知晓自身担负的安全生产职责、义务和权利以及违法后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总则修改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实施,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不只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责任,而是所有参与生产的人员都担负着安全生产责任,给安全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结合财务科自身情况,接下来本部门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通过继续学习提高财务科全体人员法律意识,明确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推动我院安全生产管理跃上新的高度。
2、以学习宣传贯彻为契机,继续提高职工自身学法、懂法、用法水平。增强财务科全体人员自我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增强应急救援的处置能力,提高安全意识。
3、通过学习提升财务科全体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督促隐患治理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计划财务科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