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订并落实学院招生、就业工作的规章制度。

2. 负责编制、报批学院年度招生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全院年度招生工作方案。

3.负责学院生源基地的建设与维护。

4.负责学院的招生宣传工作,建设、管理和维护学院招生网站,拟定、报批学院招生章程,参与拟定招生简章,印制和发放招生资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访。

5.负责学院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6.负责对接合作招生单位,参与起草联合办学文件、合作谈判及其具体事宜的运作。

7.负责接收、管理学院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8.参与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参与对录取新生的复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好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问题。负责新生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跟踪分析研究新生质量。

9.负责审核上报毕业生生源数据库,制定和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毕业生派遣工作。

10.负责开展毕业生就业教育,为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服务,组织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11.负责管理学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书、就业报到证,转递毕业生档案。

12.负责就业经费使用审核工作。

13.负责学院就业信息网的日常维护与更新工作。

14.负责组织我院学生“专接本”报名工作。

15.负责实施毕业生跟踪调查和数据分析,编制和发布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16.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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