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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工资可以打“八折”吗?
日期:2025-10-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话说试用期的打工人不容易

这边焦虑转正考核

生怕试用期不过

那边试用期工资

又突然“跳水”被打折

这合法吗?

今天,人社君就来说说

大家都关心的钱袋子问题

试用期工资可以打“八折”吗?


8月初,应届生小米入职一家美妆企业。双方签订3年劳动合同,约定工资8000元,试用期4个月。9月初,小米发现银行卡上到账的工资不是约定的8000元,而是6400元。询问HR之后,对方回复说,试用期期间,工资打八折。小米疑惑,可是合同上明明没有写啊……这也可以吗?


签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工资8000元/月

未约定试用期工资

最后试用期工资能否打“八折”?

人社君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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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试用期工资最多可打“八折”,按照案例中小米的工资来看,试用期工资可以约定为6400元。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上没有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那么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不能随意打折。


综合来源:深圳人社、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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