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宣传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宣传 · 正文
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1分钟看懂
日期:2025-10-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签订和解协议。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注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是我国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和方式。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但仲裁是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只有先经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上一篇:【就业指导】|| @找工作的小伙伴们,求职陷阱请当心!教您识破→
下一篇: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存哪里?1分钟看懂


Copyright版权所有: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实习就业处(校企合作办)

电话:0791-83760479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复兴大道西3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