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补贴用于就业技能培训、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培训、项目制培训等。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以下特定劳动者,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职工参加岗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转岗转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技师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线上、线下各渠道均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线下可以参加职业培训机构、高职院校、技工院校以及企业培训中心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班。线上可通过江西省补贴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平台、江西省人社厅官网职业技能提升专栏、江西就业之家微信小程序“提技能”栏目、属地人社部门网站、拨打12333服务热线等方式,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