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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 江西省高校毕业生相关政策⑧
日期:2026-05-1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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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内容为

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一起来看




政策内容

根据文件要求,流动党员党组织一般不接收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分配了工作,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成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纳入单位所在园区、楼宇、商圈或街道、社区等党组织。对因某些原因,一时还不能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其党员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街道、社区等党组织。


【END】


来源:省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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