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环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这一总要求是一个有机整体,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
控制总量:实行发展党员总量调控,使党员数量年均增长控制在适当速度,党员队伍保持适度规模。
优化结构: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提高质量: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发挥作用:重视从思想上入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原则:
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先进性,注重综合素质。
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必须本人自愿申请,党组织不能强行发展。
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教育和考察,逐个履行入党手续。
发展党员的基本程序:
申请入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经过一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教育。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预备党员的接收: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基层党委预审合格后,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预备党员应当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关键环节:
严格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重点审查发展对象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严格程序规范:发展党员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能简化、变通或颠倒程序。
严格纪律要求:对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不正之风,要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同学们,许多同学在大学期间有加入党组织的愿望。了解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知识,可以帮助大家正确认识入党的条件和程序,端正入党动机,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入党不是一时的事,而是一辈子的事。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那一刻起,就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不断进步,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即使暂时还没有入党的打算,了解这些知识也有助于我们认识党组织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增强对党的认同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