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公告栏张贴管理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校园环境整洁,规范信息发布秩序,保障校园公共空间合理利用,杜绝随意张贴、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现就校园内公告栏启用与张贴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张贴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及公序良俗。涉及校园活动、学术通知、政策解读等内容,须严格执行张贴申请审批制度。
二、各类公告或海报必须张贴在指定的张贴栏内,仅限在公告栏内张贴,严禁在墙面、门窗、树干、路灯杆等非公告栏区域张贴。
三、临时通知(如活动预告、会议通知、公示)需标注“有效期限”,有效期满后,各发布单位24小时内自行清理;长期公示类信息(如规章制度、岗位职责)需每年更新一次,确保内容时效性。
四、严禁校外人员到校园内张贴。
五、个人私自张贴违规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清理并予以校园通报。
六、各部门如需制作公告栏,请9月19日前填写校园公告栏制作申请表,发至党委宣传部邮箱ncjkxcb@163.com。
七、鼓励全体师生对校园公告栏违规使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可联系党委宣传部或后勤与资产管理处。
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长期抓好此项工作,严格要求本单位师生员工不要随意乱贴乱写,自觉维护校园环境的干净整洁。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经常性巡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乱贴乱写行为将给予通报批评。
党委宣传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