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西省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我校于4月24日启动2023年度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4月24日至28日,我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和各教学单位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并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



下一步,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发布书面整改通知,并督促各教学单位在收到整改通知后及时完成整改、做好整改记录。整改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模式,做到“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切实杜绝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学校教学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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