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办工作职责
招标采购办是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组织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采购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二)全面负责指导各部门的采购工作;审核项目采购方式;审核电子卖场竞拍结果;
(三)收集、汇总各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年度计划并提交至计划财务处;
(四)组织召开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会;
(五)接受采购项目申请,审核3万元以上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
(六)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编制采购与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与招标信息、开标、评标、定标;
(八)配合申购部门处理采购活动中的询问、质疑与投诉;
(九)配合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进行检测、验收等;
(十)负责政府采购平台和地方采购数据平台的信息处理;
(十一)负责采购与招投标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十二)负责代理机构遴选和代理行为的管理;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及采购与招标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