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全省2025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4]25号)精神,经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现将我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拟录取情况公示如下:
一、录取原则
1、2025年学院高职单招严格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
2、我院单招录取规则是遵循“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分类录取,不得跨类别录取。
3、若考生出现同分现象时,健身指导与管理按照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分数依次排名录取;其他专业按照语文、数学、专业技能分数依次排名录取。
4、考生有单科成绩为“0”分或考试总成绩低于160分,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5、根据考生的分数高低进行专业安排,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6、考生在单招考试中有缺考、违反考试纪律、考试作弊等行为的,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7、助产专业限招女生。
二、拟录取名单和专业查询
1、进入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s://www.nchvc.edu.cn/zsxxw/点击“单独招生”按钮,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号、姓名和身份证后六位查询拟录取结果。
2、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考生号、姓名和身份证后六位查询拟录取结果。
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14:00至4月15日16:30。
公示期间如有录取疑问请在工作日(咨询时间:9:00-11:30、14:00-16:30)咨询。
咨询电话:0791-83760068、0791-83760078
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单独招生考试监督举报邮箱:jkxyjjjc@163.com。
名单中拟录取的考生若无任何反馈情况视为同意录取。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含三校生类考试)及录取资格。
三、放弃录取申请
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我院高职单招录取资格,请于2025年4月15日16:30前,征得父(母)亲同意,填写《放弃录取申请书》并将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ncjkzyzs@163.com。
《放弃录取申请书》中必须附有本人签名(带手印)、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父(母)亲签名(带手印)和父(母)亲身份证照片、户口簿本人页及父(母)页。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放弃录取申请书》默认同意录取。缺少附件或逾期提交的放弃录取申请,一律视为无效,我院将统一办理单招录取手续。
(扫描二维码下载《放弃录取申请书》模板)
特别声明
如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我校单招录取资格,请考生征得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同意后,在公示期内(2025年4月11日14:00至4月15日16:30)将填写好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发送至邮箱,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录取资格放弃后,其空余招生计划不再进行递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