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处室便笺
洪健院人函〔2026〕9 号
关于开展全体教职工校外兼职、经商办企
业情况摸排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从业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
设和人事管理,防范利益冲突,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科研
和管理秩序,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经报校领导同
意,决定开展教职工校外兼职、经商办企业情况全面摸排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排范围
我校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含事业编制、聘用制、劳
务派遣人员),退休教职工不纳入本次摸排范围。
二、摸排内容
本次摸排重点核查教职工以下情况,需如实申报,不
得隐瞒、漏报、错报。具体如下:
1.校外兼职情况
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担任兼职
教师、顾问、研究员、技术指导、管理职务等各类兼职,
包括有偿兼职和无偿兼职,均需详细申报。2.经商办企业情况
本人独资或合伙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在企业、
社会组织中持有股份、股权(含隐名持股),或参与企业
经营管理、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等情况。
3.其他相关情况
与校外单位存在合作项目、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有
偿往来,且未按学校规定报备的相关行为。
三、申报要求
1.个人如实申报。全体教职工需高度重视本次摸排工
作,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教职工校外兼职(创业/参
股)情况摸排表》(附件 1),清晰列明兼职/经商办企业
的单位名称、职务、起止时间、工作内容、报酬情况(无
偿需注明)、是否与学校工作存在关联等信息。
2.部门按时报送。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摸排工作第
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完成申报工作。各部门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前,将本部门《教职工校外兼职(创
业/参股)情况摸排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摸排汇
总表》电子版(附件 2)报送至组织(人事科)(联系人:
黄冠盟)。教职工个人摸排表由所在部门统一收集报送,
人事科不接受个人单独报送。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识本次摸排工
作的重要性,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
度,主动配合完成摸排工作,杜绝瞒报、漏报、错报现象。
2.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
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摸排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按时高
质量完成报送任务。
3.严格规范管理。学校将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核查,
对未按要求申报、隐瞒相关情况的教职工,将依据学校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
4.加强保密管理。本次摸排收集的教职工个人申报信
息,仅用于学校人事管理和上级检查工作,严格保密,不
得擅自泄露。
附件:1.教职工校外兼职(创业/参股)情况摸排表
2. 摸排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人事科)
2026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