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文件要求,经请示校领导,请各系(部)在6月11日前完成本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系(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系(部)要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三)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系(部)要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实验室安全风险防范的管理责任。
二、工作安排
(一)各系(部)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完善本系(部)实验室(包括东湖校区,以下实验室均包括东湖校区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工作并填写《系(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3)。
(二)各系(部)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4),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在自查基础上,填写《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并完成系(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6)。
(三)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填写《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7),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三、材料报送
请各系(部)于2024年6月7日前完成《系(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附件3);6月11日前完成《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附件5)、系(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6)、《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7)。
各系(部)按以上时间截点将有关材料电子版(PDF版、Word版)和纸质版(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实训中心,邮箱ncjksysxzx@163.com。联系人:陈聿。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 高等学校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 系(部)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台账
4.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5. 系(部)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6. 系(部)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7. 系(部)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