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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通识教育》之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16日来源: 作者:

一 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

使用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压力容器实行设计文件鉴定制度,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鉴定机构对压力容器设计文件中的安全性能和节能是否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未经鉴定的设计文件,不得用于制造安装。制造单位,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加工设备、技术力量、检验手段和管理水平,并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才能生产相应种类的压力容器。购置、选用的压力容器应是许可厂家的合格产品,并有齐全的技术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竣工图。从事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方可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工作。

登记建档压力容器在正式使用前,必须到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登记,经审查、批准、登记、建档、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使用单位也应建立设备档案,保存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和检验等过程的技术资料。

专责管理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应对设备进行专责管理。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使用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单位,以及使用压力容器台数达到50台及以上的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且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建立制度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一套科学、完整、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该包括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两方面。

持证上岗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依照操作规程及其他法规操作运行。

定期检验和日常检查定期检验是指在设备的设计使用期限内,每隔一定的时间对压力容器承压部件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测检查,或做必要的试验。使用单位应按照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按时向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日常检查方面,压力容器的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有: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各密封面有无泄漏,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