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多媒体设备原则上仅供正常的教学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二、为保障教学效果,提高设备完好率,请同学爱护教学多媒体设备,经查实人为损坏多媒体设备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并按校纪校规处理。
三、不得使用教学多媒体设备进行传销、宗教迷信和危害国家社会安全稳定的非法宣传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校纪校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必须按正确的操作流程开启、使用和关闭多媒体设备,如有违反并影响设备正常工作和教学活动的行为,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临时借用教学多媒体设备开展活动的,应由指导老师提前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单,经院系同意并盖章,交信息中心批准。
六、临时借用教学多媒体设备开展活动时,如需借用临时卡,应提前到信息中心办理借卡手续,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归还临时卡。未能及时归还的,按相关规定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