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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实验实训室管理规定 (试行)
日期:2024-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一、学生应遵守实验实训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学生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进入实验实训室进行教学活动。

三、学生在实验实训期间,一切活动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各种情况应及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随意脱离实验实训位置,不得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

四、实验实训室应保持安静、整洁。学生进入实验实训室,应穿戴工作服,迅速进入指定位置,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严禁吸烟、饮食、破坏环境卫生等不文明行为。

五、学生应预习、熟悉实验实训项目的操作目的、要求、步骤和注意事项,熟悉设备、器械的正确操作方法和药品基本性质,熟悉实验实训安全操作要求等,确保实验实训安全。

六、学生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各种设备、用物。实验实训用物不得带出实验实训室,否则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生实验实训前后,应清点、检查设备、用物;如有异常,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

八、学生应爱护实验实训设备、用物,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擅自调换、搬弄、拆卸设备。如有缺损、丢失等情况,应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损坏设备、用物,主动说明原因,写出损坏情况报告,接受检查,由指导教师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九、实验实训操作必须注意安全,遵守操作规程,仔细观察。出现异常气味、火焰、冒烟等现象,立即关闭仪器,切断电源,并向指导教师报告。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充电,如:充电宝、手机、暖手宝等;离开实验实训室应确认切断电源,以免短路引起火灾。

十、实验实训中要注意节约用物。

十一、实验实训结束后,学生应负责将设备、用物整理还原,清洁设备、用物与台面,废弃物按要求处理。打扫卫生,关闭水电门窗,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实训室。

十二、学生违反实验实训室的管理规定,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理,有:批评教育、取消实验实训资格、实验实训成绩以零分计等,特别严重者,按校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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