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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日期:2024-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质量,规范综合素质加分制度,特制订此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一、加分对象

学生干部主要指在学校各级共青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校内职能部门和系部因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学生组织以及学生社团组织(以下简称学校各级各类团学组织)中承担管理服务工作的学生,其中设立勤工助学岗位或给予补贴的学生组织不纳入学生干部队伍中。

二、加分原则

学生干部综合测评加分坚持民主、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兼顾的原则。在学院担任学生干部并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其任职地组织的主管单位视其责任大小和工作表现及业绩提出加分提议,由学生所在系按规定加分。

三、加分细则

1、根据《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中对学生干部考核办法,将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差四种等级。其中优秀、良好、合格各占全体学生干部比例的30%、30%和40%。

2、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可不计分;工作不称职、无业绩的,计0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可获得最高评分的某一项计分,不累加计分。

3、具体加分额度见下表:

学生组织

职务

优秀

合格

院学生会

执行主席

10

8

7

主席团成员

8

6

5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7

5

4

成员

5

4

3

系学生会

执行主席

8

6

5

主席团成员

7

5

4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6

4

3

成员

4

3

2

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主任

10

8

7

副主任

8

6

5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7

5

4

成员

5

4

3

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

主任

8

6

5

副主任

7

5

4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6

4

3

成员

4

3

2

“一站式”学生社区管委会

主任

10

8

7

副主任

8

6

5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7

5

4

成员

5

4

3

宿管会

楼长

7

5

4

楼层长

6

4

3

寝室长

4

3

2

院团委

团务部

负责人

9

7

6

部长

8

6

5

副部长

7

5

4

成员

5

4

3

国旗护卫队

队长、政委

7

5

4

队员

4

3

2

院学生社团管理中心

执行主席

9

7

6

主席团成员

8

6

5

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7

5

4

成员

4

3

2

学生社团

(考核合格)

团长

7

5

4

部长、副部长

5

4

3

会员

4

3

2

院第二课堂管理中心

部长

7

5

4

副部长

6

4

3

成员

4

3

2

班级

班长、团支部书记

7

5

4

班委会、团支部委员

4

3

2

四、操作程序

1、系学生干部由系团总支评定,院团委学生干部由院团委评定,国护队由保卫处评定,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一站式”学生社区管委会、宿管会干部由学生(招生)工作处评定(寝室长同时接受所在班级辅导员评议)。

2、所有学生干部工作评定工作应在学期末之前完成,各系将评定结果上交到学生(招生)工作处汇总,由学生(招生)工作处将全校学生干部的学期综合测评的干部评分统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

填表时间:

姓名

 

部门

 

职务

 

所在系部、班级

 

联系电话

 

评分分项目

A.下级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评议

B.上级学生

干部评议

C.指导老师

评议

工作态度

30分)

 

 

 

工作能力

30分)

 

 

 

工作业绩

40分)

 

 

 

总分

 

 

 

合计(A*30%+B*30%+C*40%)

 

考核等级

优秀

80分以上)

70—79分)

合格

60—69分)

59分以下)

 

 

 

 

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上一条: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稿)
下一条: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规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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