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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信箱管理办法
日期:2024-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增强学校领导与师生及家长之

间的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扬民主,畅通言路,设立“院长

信箱”制度。

一、信箱地点

1、实体信箱设图书馆一楼前门侧;

2、电子邮箱:ncjkyzxx@163.com。

二、来信要求

1、来信可针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方面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2、反映问题要真实准确,事实清楚,有据可查。

3、不得发送有侮辱人格、恶意攻击、不健康及法律禁止的内容。

4、学校鼓励师生及家长以实名形式通过院长信箱向院长反映情况。

5、建议一事一问,以便于相关负责部门有针对性进行答复,提高办事效率。

三、处理流程

1、院长信箱由学生(招生)工作处负责每周开箱汇总一次。对投诉信件逐件登记整理后呈报院长阅示。

2、学生(招生)工作处根据院长批示,将需解决的问题转至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处理解决,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3、相关部门开展调研、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解决问题。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并汇总答复。

4、相关部门形成答复意见,并及时反馈到学生(招生)工作处,由学生(招生)工作处统一答复。

5、处理结果由学生(招生)工作处或处理部门通过来访人联系方式回复(电子信箱收到的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回复)。

四、工作要求

做好院长信箱信件的管理和归档工作,保守秘密和敏感信息,不得将检举和属于个人隐私等信件内容外传。未经校领导批准,院长信箱信件的经办单位不得扩大信件和有关材料的知情范围。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条: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试行)
下一条: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 (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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