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大学生基础文明教育和日常管理的重要阵地,是学校精神文明的窗口。为创新文明寝室创建内容,提升创建标准,每学期在全校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文明寝室,做文明学生。
二、活动目的
以寝室文化建设为圆点,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能力、习惯养成和学习品质,并将此延伸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时时处处。将学生在校文明行为的综合表现纳入到文明寝室的评选中,激励学生共同遵守文明规则,培养合作共建情感,共同担当创建文明寝室的职责,共享荣誉成果。
1、营造室友和谐相处,相互关爱、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共同争创文明寝室的团队文化氛围。
2、把寝室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作用,提升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强化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卫生、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
4、增强学生良好品行的持久力,教育学生在校园中社会上时时处处具备文明的素养。
三、达标寝室、文明寝室评定标准及方法
(一)基本评定内容
1、寝室考评分=寝室卫生+学习表现+行为表现
注:寝室考评分满分100分封顶。
2、寝室卫生(50分):由系部自查、随机抽查、定期检查、每月大检查、其他检查情况等构成。
寝室卫生=系部自查平均分*50%+(随机检查+定期检查+其他检查)平均分*40%+每月大检查*10%
在检查中,若被评定不合格宿舍,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3、学习表现(20分):寝室成员学习氛围浓厚,按时作息,无不良健康的生活习惯得20分。如未遵守学院就寝制度,每人次扣2分;寝室成员上课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寝室成员有旷课行为,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成员有考试舞弊行为,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成员考试不及格,每人每门扣3分。20分扣完为止,无负分。
4、行为表现(30分):寝室成员无违纪等不良表现,得30分。寝室成员晚归1次,每人次扣2分;如有违纪行为,通报批评每人次扣2分、警告每人次扣4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6分,记过每人次扣8分,留校察看每人次扣10分;寝室成员在校园内被举报或监控到乱扔乱抛杂物的行为,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成员校园内打架斗殴行为,每人每次扣10分;在食堂用餐有插队等不文明行为,用餐后未主动收回餐盘,每人每次扣5分;寝室成员晨练出勤率未达85%,每人扣5分。30分扣完为止,无负分。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加分:
1、及时反映宿舍内的重大不文明或违纪行为且经查实。(加3分)。
2、发现宿舍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或及时报告(加5分)。
3、寝室成员全年无旷课记录(加3分)。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本学期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1、寝室成员存放或使用违规电器。
2、寝室成员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现象之一。
3、寝室成员无故夜不归宿。
4、因学生自身防盗意识不强和保管措施不当引发寝室财物被盗。
(四)评定标准
达标寝室、文明寝室评定采取100分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相应扣分。得分85分(含)以上为文明寝室,60分(含)以上为达标寝室。
(五)评选方法
1、各系、各班按照评比标准自评出达标寝室和文明寝室,并从各系文明寝室中推荐学院文明寝室候选名单,在学生(招生)工作处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宿管中心。校级文明寝室名额为寝室总数的10%。
备注:每学年下学期毕业班寝室不在评选范围之列。
2、宿管员对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情况实行每日两查两通报制度;宿管中心结合宿管员、宿管干部对学生宿舍内务检查情况利用工作群进行每周一通报,利用学工例会进行每两周一次通报;对每月得分累计总分取月平均分方式进行每月一通报。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教育
1、各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创建文明寝室需要所有学生的参与,学生党员、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要在此次活动中起到带头作用。
2、各系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宣传教育贯穿活动的全过程,凡是上级检查组、校领导、学生(招生)工作处、宿管员、学生宿管干部在检查巡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教育督促学生整改,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检查评比
1、各系组织评选达标寝室,并在达标寝室中确定候选文明寝室向学生(招生)工作处推荐。
2、各楼栋设立学生宿舍内务评比通报栏,将每周寝室评比结果予以公示。
3、学生(招生)工作处每学年开展一次文明寝室评比,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五、奖惩办法
1、获得学院文明寝室"称号的宿舍由学生(招生)工作处发文进行表彰,并给予寝室成员每人每学期50元奖励。
2、文明寝室评比与学生综合素质量化测评挂钩,具体加分详见《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
3、文明寝室评比与各项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挂钩,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在推优建党、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时予以优先考虑。班级文明寝室创建率高于25%的,辅导员可优先评为“优秀辅导员”,班级可优先评为“先进班集体”。
4、对于宿管中心抽查不达标的寝室(60分以下),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通报批评,被评为不合格宿舍,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5、校内各级各类奖励或荣誉获得者所在寝室得分必须达60分(含)以上,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获得者所在寝室得分必须达80分(含)以上。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系、班要高度重视“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要把“文明寝室”创建活动与创建良好校风学风一并落实,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文明素养,促进清洁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
(二)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系、班要加强“文明寝室”创建活动宣传,各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各类奖助获得者要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形成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查,示范引领。各系、班要加大对“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的督促和检查,积极引导各类寝室争创文明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