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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就寝管理制度(试行)
日期:2024-11-26 信息来源: 点击数:

为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倡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 活习惯,保证上课期间的学习状态,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行时间及方式

(一)为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实行“按时熄灯就寝”规定。

(二)熄灯时间:周日至周五23:00 至次日 7:00。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周六24:00。

二、相关部门职责

(一)学生(招生)工作处:负责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引导,负责检查及反馈学生执行宿舍实行“按时熄灯就寝”制度的情况。

(二)保卫处

安全方面:负责加强夜间巡查工作,做好熄灯后校园夜间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用电安全的指导、检查工作。

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夜间校医室人员值班和相关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各系:负责做好本系部学生的宣传、教育及稳定工作,做好辅导员夜间值班工作及本系熄灯就寝的检查落实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按时熄灯就寝制度对于大学生活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同学们自觉遵守学院学生就寝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学习与休息,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二)自觉严格遵守。宿舍成员自觉遵守熄灯就寝规定,休息时间内保持宿舍安静。严禁使用蜡烛、灯饰、打火机等明火存在安全隐患的物品;严禁在宿舍内或公共区域打牌、饮茶、饮酒、大声喧哗、手机播放影片、音乐或其他娱乐活动。

(三)学生干部起榜样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寝室长带头落实宿舍“按时熄灯就寝”制度,督促宿舍成员按时熄灯就寝。保持和宿管员、辅导员的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各种异常情况,共同落实熄灯制度。

四、检查制度

(一)值班辅导员、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对未主动熄灯就寝宿舍进行登记、反馈。学生(招生)工作处组织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做好不按规定熄灯宿舍的登记。

(二)熄灯后,学生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如因病外出,须有辅导员陪伴,并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在宿管值班室登记

(三)晚归学生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一卡通)在宿舍值班室登记,违纪晚归学生按《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五、保障措施

(一)重视跟踪教育。各系要深入学生宿舍,做好不能主动按时熄灯就寝学生的思想工作,使其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实现从“要我熄灯”到“我要熄灯”的自觉转变。

(二)加强督促检查。学生党员、团员、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寝室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执行按时熄灯就寝制度中发挥模范作用,协调相关矛盾,防范各类突发事件。

六、检查结果处理

(一)实施按时熄灯管理,严肃违规处理。对于23:00 熄灯后起哄、大声喧哗、向宿舍楼外扔掷杂物等行为扰乱学生宿舍秩序的寝室,相关学生将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强化责任,细致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学生按时熄灯就寝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际成效。

(三)广大同学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学院将对熄灯后滋事的学生从严查处。其他事宜按照《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执行。

七、本办法自2022817起实施

八、本办法由学生(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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