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管理,综合提升住宿环境,创建“文明、整洁、 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学生宿舍管理的实际情况,实行奖罚结合,加大宿舍管理的力度,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布置规范
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对墙面装饰时必须保 证能恢复墙面原貌。
门旁或门背后:按要求张贴学生床位表、宿舍值日生轮值表、 值日生管理条例、生活垃圾投放与收集要求。
窗户和大门:不能擅自张贴报纸、字画、对联等。
二、卫生保洁规范
(一)每周对宿舍进行大扫除。
(二)保持宿舍内清洁整洁,杂物垃圾日产日清。及时将宿舍生活垃圾分类装袋收集,并统一带到楼下指定地点分类投放。
(三)公共区域不能存放杂物及垃圾,室内存放饮用水桶不 能超过两个,不得堵塞室内消防通道。饮用水空桶不能摆放公共走廊。
三、内务整理规范
床上物品:按要求折叠并摆放整齐,床面保持整洁,蚊帐架 上、床边等不能悬挂衣服、袋子。
桌、凳:桌面书本和物品摆放整齐,不得有烟头等杂物。凳子按规定摆放,不能阻塞通道。
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每天及时清理宿舍垃圾下楼。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衣物及其他杂物。
行李箱摆放:行李、储物箱等摆放整齐、美观。
阳台:水桶、脸盆集中摆放,生活用品分类摆放整齐,不得 有积水、杂物,不得私拉电线、插座等。
厕所:定期清洗厕所,自行购买洁厕精之类清洁物品进行清洁。
其他:个人物品整齐放置在个人使用区域,鞋子须放置整齐,毛巾、口盅等生活用品统一摆放。脏衣服、鞋子及时清洗,室内外不得乱拉电线、绳索、铁丝等晾晒衣服,衣服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严禁在宿舍区内乱扔烟头,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四、室内值日制度
(一)值日生安排
1.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日。
2.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时,值日生是第一责任人,不配合值日生完成相关工作的舍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寝室长舍长负责调整值日安排。
(二)值日生职责
1.值日生每天打扫卫生至少一次,将室内公共用品、卫生工 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2.保持宿舍内及门前走廊清洁,垃圾一律带下楼分类投放到 相应类别的垃圾桶内。
3.值日生应该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
4.值日生应积极配合寝室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
5.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寝室长和值日生共同组织宿舍成员进行。
6.做好熄灯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7.协助舍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
(三)寝室长职责
寝室长是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寝室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 产生。若原寝室长因当兵、退学、休学等其他原因离校后,宿舍成员有义务推选新寝室长经辅导员同意后到宿管室进行报备。
1.保证和组织宿舍值日工作的安排与落实。
2.组织好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3.协调好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
4.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
5.及时反映宿舍问题、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6.积极配合宿管员、所在系部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发现本宿舍同学存在晚归、夜不归宿等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系部大学生自律委员会或宿管员汇报。
8.积极参加每月寝室长会议,配合做好宿舍各方面重要宣传、通知或活动。
9. 积极配合宿舍管理进入寝室长群。
五、检查制度
制度落实:各系要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要经常到学生宿舍走访,指导和督促学生做好内务整顿工作。各系组织老师每周到学生宿舍检查一次,并到宿管员室签到,由宿管员配合完成检查工作。
系部自查:由各系学生负责人、辅导员、系大学生自律委员会,组织对本系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每周对本系学生宿舍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对各宿舍每周大扫除进行监督,检查结果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依据。
随机抽查:由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宿管员进入各系宿舍随机抽查,抽查、复查情况作为文明寝室评比的主要依据。
定期抽查: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定期对所有宿舍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发现脏乱差、室内外有烟头的宿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宿舍,将通报批评责令其再次整改。
每月大检查:学生(招生)工作处组织宿管员、院大学生自律委员会对所有学生宿舍进行全方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文明寝室评选的重要依据。
安全检查:每月保卫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文明寝室评定依据,并将检查结果通报至各系。
其他检查:每月对党(团)员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宿舍进行随机抽查。
以上综合检查的结果将作为对各系宿舍管理的评比依据。
六、处罚与奖励
(一)发现学生宿舍存在安全隐患、卫生脏乱差、室内外有烟头等不良现象,辅导员需对初犯宿舍进行批评教育并到寝室监督学生当天完成整改,当天值日生及不配合值日生工作的同学进行扣减综测分0.5-1分;若有再犯,将给予学院或系部通报批评,辅导员需到寝室监督学生当天完成整改,并与该宿舍成员谈心谈话,连续检查寝室卫生一周,被评为不合格宿舍。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每人分别减综测2分,系部通报批评每人分别减综测1分。
(二)住寝期间,不打扫寝室内务卫生三次以上(含三次),经批评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在检查中,若被评定不合格宿舍,将取消文明寝室评选资格。
(四)发现学生在宿舍有不良行为,将按《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进行违纪处理。
(五)学生宿舍内务管理将作为学生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若严重违反学生宿舍的相关规定,将取消该生评优评先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