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函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类别。
三、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一)成立机构。9月18日前,各系成立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指导各班级成立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寝室长、班级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小组”(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
(二)学生申请。9月2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须经学生本人签字,并承诺所填写资料真实准确。学生可提供以下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
1.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应提供具有说服力的相关受灾证明(受灾照片或媒体宣传报道等);
2.学生本人或家庭核心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等);
3.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类型学生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原扶贫、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城乡低保证、烈士证、残疾证(残疾人子女还需提供户口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之一;
4.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但不需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情况予以证明。
(三)班级评议。9月24日前,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认定工作,参照认定标准(见附件2),评议学生建档等级。认定评议的结果(建档名单及等级)在班级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系认定工作组。为切实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全体成员在认定评议前要签订承诺书,承诺公平公正、不泄露申请同学的隐私及家庭状况。
(四)系审核。9月30日前,系认定工作组对各班级的认定评议情况(建档名单及等级)进行汇总、审核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学生无异议后,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附件3)。
(五)学校审核公示。10月16日前,校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认定结果进行复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报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建档备案。
四、材料要求
(一)各系提交《2026-202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汇总》(附件4)及《xx系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附件3)。如有学生放弃建档入库,请填写放弃名单(附件5),于10月15日之前,将附件1和附件3纸质稿,签字盖章,交校学生资助中心李晴,附件4、附件5提交电子版邮箱270204929@qq.com。
(二)附件1一式二份,一份系留存,一份按附件4序号整理上交(用夹子分别夹好,无须装订)。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学习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请各系督促学工干部加强政策学习,此次认定工作不局限于2026级新生,是年度贫困建档工作的全面调整。2024-2025级学生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
(二)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
1.突出“经济因素”。认定依据要突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不考虑其它非经济因素。请各系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创新认定工作的思路和手段,在学生提交贫困材料的基础上,灵活采用综合比对、个别访谈、调查走访、入户调研、数据分析、学生评议等方式,进行了解甄别,科学客观地做好学生贫困建档工作。对于特殊情形的困难或急困学生,核实情况后予以优先认定。
2.保护学生隐私和尊严。班级评议环节,不公开当众诉苦、互相比困,不搞全班投票。结果公示环节,不涉及受助学生及其家庭隐私和身份证、电话号码等重要信息;宣传贫困励志典型,须征得学生本人同意。
(三)全面做好重点人员摸排帮扶工作
各系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要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要把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的经济困难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因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等情况影响其子女入学就读及其他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可结合实际给予较高档次资助。各系要及时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或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资助工作档案,做到“一人一策”“不漏一人”。
(四)大力提升资助育人效果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填报家庭各项信息,提供可靠材料,公平公正地申请各类资助项目。及时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加强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有效帮扶。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困难,树立信心,自立自强,在国家和学校完善的资助体系的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成长成才。
(五)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为确保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校系分别成立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各系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全程参与监督全部班级评议,学校学生民主评议小组则以随机抽查方式对评议工作进行监督。
认定过程中,学校将认真执行班级、系、学校三级公示制度,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各系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学校监督举报邮箱为:ncjkxgc@163.com。
附件:1.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江西省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量化指标体系
3.xx系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报告(模板)
4.2026-202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信息汇总
5.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入库放弃说明
6.《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