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科函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6-2027学年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6]3号)、《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700元,分为三个档次:一等4800元/年,二等3700元/年,三等2600元/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现象,已列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对象。其中,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三、名额分配
根据省资助中心分配给我校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按照各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比例及各系实际学生数等情况进行适当分配,占学生20%,确保一档和三档人数相同。
三、认定流程及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10月16日-10月19日):各系组织宣传,各班召开班会,布置评审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审批表,并经班级民主评议。
2.系部评审与公示(10月20日-10月27日):各系须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公开评议。评审结果须在系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3.学校审核与公示(10月28日-11月13日):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系评审程序、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材料要求
请各系于10月28日前,完成评审与公示工作,并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统一报送至校学生资助中心李晴。
评审材料:附件1《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档)、附件4《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电子档)、附件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电子档)、附件3《社保卡收集名单》(电子档)
。
五、工作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严守评审纪律。各学院要完善评审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学生资助“十不准”,守住政策红线,确保评审过程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监督。
2.聚焦育人实效,深化资助内涵。各学院应充分认识国家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将评审工作与诚信教育、感恩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相结合,引导学生在受助中立志成才。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反馈渠道。各学院须建立有效的监督与申诉机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学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与回应,切实保障学生权益,杜绝任何有损学生利益的行为。
评审过程中,学校将认真执行班级、系、学校三级公示制度,学生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向各系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学生资助中心反映,学校监督举报邮箱为:ncjkxgc@163.com。
附件:1.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汇总名单
3.社保卡收集名单
4.国家助学金评审报告
5.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