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主要负责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工作。下设综合办、培训办两个内设机构。主要工作职能:
1.负责宣传、落实上级有关继续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院继续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3.负责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学院各项社会类培训任务,规范管理,服务到位,确保培训质量,发挥学院在社会服务领域的重要职能。
5.拓宽培训方向与培训方式,加大与社会培训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培训力度,整合教学资源,探索继续教育新模式。
6.负责培训中心的规范化管理。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