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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试行)
日期:2024-11-2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  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  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

(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

(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文献信息;

(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积极参与文献资源共建共享,发挥文献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 借书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书证的办理

我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借书证统一用校园一卡通替代,不再单独办理。

第六条  借书证的使用

校园一卡通作为借书证使用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或作为它用。如有违反,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没收。因转借、代借造成的书籍丢失等情况,应追究证件所有者责任。

第七条  借书证补办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校园一卡通丢失、损坏的,请及时到后勤与资产管理科进行挂失与补办。

第八条  借书证注销

退休、离或学生毕业时须将所借图书、资料全部归还,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章  图书馆借阅制度

第九条 借书制度

(一)馆内图书实行全开架的管理方式。读者通过人脸识别或刷校园一卡通入馆,读者可将物品存放在存包柜,不得带包入馆存包柜仅供读者临时使用。读者一经离馆,须立即清柜,不能占用。

借出:读者在馆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选好图书后到二楼自助借还机上持校园一卡通或扫码(学习通电子借阅证)办理借阅手续。

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到二楼自助借还机上实行还书操作,确认还书成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立即到二楼服务台挂失。

(二)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三)所借图书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四)凡未按借阅制度将图书带出图书馆,按窃书

第十条  借书数量及期限

(一)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1次,续期15天。

(二)学生每人每次可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1次,续期15天。

 

第四章  图书馆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读者须提前登录移动图书馆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读者必须按预约座位入座,发现设备有问题,经管理员允许后可调换座位

保持室内安静,请将手机设置成静音或振动,以免影响他人;

保持室内卫生,不得在室内进食、吸烟、吐痰;

读者必须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增删系统配置或乱设分级口令

严禁访问反动、色情、暴力等非法网页,一经发现,不论何种原因,立即勒令下机,并通报学生工作科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读者应爱护本室设备,遵守上机规则,服从管理,损坏硬件、电子资料及设备,按价赔偿;

预约使用时间结束,须将相关设备关闭并归位,摆好座椅后方能离开

第十  自习室管理制度

读者须提前登录移动图书馆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读者必须按预约座位入座,许用物占座,更不允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

)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对占座要提出严肃批评,屡次占座要给予停止借书权的处理。

)保持室内安静和卫生,不得外放音响,不得在室内进食、吸烟、吐痰、乱扔乱放及喧哗、打闹,以免影响人。

)进入自习室,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第十三条  研修室管理制度

使用研修室须提前登录移动图书馆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修室仅供学术研讨、小型会议、小组讨论、读书沙龙等活动之用,禁止用作个人或集体自习。

修室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人应对研修室的安全使用负主要责任。研修室使用人数严格限制在各间座位数内。研修室讨论交流时请降低音量,不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室外读者。

使用过程中,须按室内设备操作要求使用;应爱护本室的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卸,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垃圾、关闭电源、门窗,并通知工作人员检查。

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不得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和学校稳定的相关活动;不得复制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非法图文及音视频资料等有害信息;不得登录非法网站;不得传播不良文化;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唱歌、跳舞、棋牌、聚会等娱乐活动。

使用人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使用期间内,如有设施维修维护等需求,工作人员有权进入检查。必要时,图书馆可提前收回研修室使用权。

凡违反本制度者,图书馆随时停止其使用的权利。

第十 阅览区域管理制度

(一)阅览区域报刊一律不外借,只限在指定区域内阅览,阅毕的放回原处。擅自将刊携出指定区域者按窃书处理。

)保持区域环境安静和卫生,不得外放音响,不得在阅览区域进食、吸烟、吐痰、乱扔乱放及喧哗、打闹,以免影响人。

)读者要自觉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读者应爱护刊,不得撕页、涂改、影描。如有损坏赔偿

 

 图书(报刊) 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第十  图书馆图书系国家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管理员加盖破损章。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按书价赔偿。

(二)图书条形码、FRID芯片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或损坏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赔偿2元。丢失、损坏一根FRID芯片,赔偿10元。

(三)外借图书超过借阅期限,每册每天收取超期使用费0.1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按书原价的2倍赔偿,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3-5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剩余书刊留馆使用。

(六)如采用撕条形码、损坏FRID芯片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的,除上报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并按原书价的十倍赔偿。

(七)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处罚。

 

 

 图书馆开放时间

 

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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